当前位置:首页 > 母婴权益 > 正文

根据拐骗儿童司法解释儿童拐卖案件什么情形下会立案?

根据拐骗儿童司法解释儿童拐卖案件什么情形下会立案?

一、根据拐骗儿童司法解释儿童拐卖案件什么情形下会立案?

根据《最高法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》

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经审查,符合管辖规定的,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,迅速开展侦查工作:

(1)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、控告、举报的;

(2)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;

(3)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,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;

(4)发现流浪、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;

(5)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;

(6)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。

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妇女儿童,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,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。经审查,属于自己管辖的,依法立案侦查;不属于自己管辖的,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。

二、拐卖儿童入罪怎么处罚

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 【拐卖妇女儿童罪】拐卖妇女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(一)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;

(二)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;

(三)jiān銀被拐卖妇女的;

(四)诱骗、强迫被拐卖妇女卖銀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銀的;

(五)以出卖为目的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;

(六)以出卖为目的,偷盗婴幼儿的;

(七)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、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

(八)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。

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,有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。

父母在确定找不到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情形下,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接到报案、核实报案内容属实之后,就需要立案展开侦查的工作。若公民确定自己没有胡乱报案,且提交的证据已经满足了立案标准,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处理儿童拐卖案件,那么就可以投诉相关公安机关的职员。

延伸阅读:

拐卖儿童罪的起诉期是多少

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?

拐卖儿童罪判几年
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母婴优选,育儿护理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 tenspace2022@163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muyinghaowu.com/post/13178.html

相关文章:

文章已关闭评论!